
事关疫情防控,呼和浩特发布重要公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51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蔓延,现就加强我市社会管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疑似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重合的人员,必须在抵呼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广大群众发现上述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
二、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如进入商务楼宇、商超、餐馆、酒店、旅店、各类门店等人员聚集场所时,配合执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描“青城警码”、清洁消杀、 “一米线”、限流错峰等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三、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外出,要密切关注前往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四、扫码出现“黄码”等异常人员,要主动向疾控部门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各类居民小区实行从严管理,原则上每个小区只设立一个出入口,在小区出入口启用“青城警码”进行通行管控,进入小区人员要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扫描“青城警码”。小区内人员活动也必须戴口罩、不聚集。
六、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切实承担守土之责,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做好内部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清洁消杀等措施。到访人员要扫描“青城警码”,核验相关信息。
七、取消大型会议、赛事、展销(促销)、年会、论坛、宴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聚餐应控制在10人以下。
八、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尽可能采用视频形式举办,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报所在地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九、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得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不得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密接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1日
来源:健康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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