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
我区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于10月25日顺利结束,本次评卷工作组织规范、严谨,整体流程紧凑、高效。
接下来将进行分数合成、复核、校验、检查及违规处理等工作,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
为确保网上评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卷结果准确、公平、公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立了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
评卷前,我区召开了评卷工作会议,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评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确保评卷质量,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在正式评卷前,开展试评工作,制定评分细则;各评卷学科组统一思想、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了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避免了评阅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情况的发生。评卷过程中,质检人员随时跟进,随机抽检评卷情况,对评卷质量、进度进行了实时监控。
成绩公布后,考生请及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查询成绩。
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1—3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栏目“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各主考院校在11月1—15日组织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要及时联系主考院校,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并随时关注官网发布的公告(预计11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了解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相关事宜。
来源: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2021-09-18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
-
2022-11-02
七部门发文,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
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
-
2022-06-17
自治区助学中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生源地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6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在呼和浩特市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自治区助学中心主任张佳丽、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沈杨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签...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