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决通过!关乎每一个家庭
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
2022-02-24
3部门发文,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起来
为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近日,教育部、国家...
-
2022-06-16
少年儿童交通事故近7成因监护人监管不力!暑假将近,公安部发出3类交通安全提示!
暑期将近,少年儿童外出游玩、农村留守儿童到城市探望父母等出行需求大幅度增加。近日,公安部发布了3类暑期少年儿童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
2021-12-07
【考研】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建议所有考生在考试前14天(12月11日前)到达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地城市备考。及时申领“健康码”,并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城市,免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参加考试。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
